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以来,自来水厂煤质粉末活性炭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煤质粉末活性炭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领取:余杭小额交易,线下获取查阅,附件处自行下载。
地点:杭州嘉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五洲路211号)
八、特别说明:因嘉澍建设公司场地有限,为减少对工作区域的影响,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本项目取消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环节,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可电话咨询代理公司。
九、招标代理公司: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新丰路199号余杭商会大厦4号楼25层;联系人:张诗佳,联系电话:;
十、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嘉澍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红梅路1号;联系人:郁志杰,电线;